甘忠荣
甘忠荣,成都人,1964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学院。(现西南政法大学)毕业后分在贵阳市省级机关工作。次年底因支援三线建设,怀着满腔热情到六枝特区(当时为矿区)。先在公安、后在法院工作。因有写作爱好,对法学和司法有研究兴趣。在任职期间,常挤时间侧重在法学领域向国家级和省级刊物投稿 ,幸被一再刊用。(京、津、沪、及本省)也多次接到出席全国性学术会议(法学方面)的邀请。相当一部份编辑部、出版单位来函联系将拙作收入所编丛书(如《中国跨世纪改革发展文献》等等)。上世纪五十年代,在成都读中学时,由于受历史老师孙老师养鸽(外籍鸽;有“原环鸽”)影响,而养孙老师能飞数百公里的“洋鸽”。参加工作后,也时断时续养。养时,每年均高位获奖。(前十名;冠亚军也曾多次获过)也曾被选为鸽会负责人。因有养鸽爱好,历来又有留意搜集赛事报道、有关种、养、训以及研究信鸽文章、书、刊的习惯。作者养鸽,纯属中小学爱好的延续。参加工作后时断时养。 是娯乐型从不是重金引种。从未用高价买鸽。但在贵州高原,(王伟克先生称的:“不适翔地区”)育出了从武汉国家赛飞回六枝属千公里级的信鸽。(云、贵高原千公里难飞)在公棚,五百公里决赛也入围获奖。在本地也夺得过三关赛冠军(柳州至六枝450公里当日归;也是单关冠军;系该千公里雌之直女)。因故,还在献余热。  因长期从事法院工作,作了应作的工作,最高人民法院认为笔者“为我国社会主义司法建设做出了贡献”,受到颁证表彰。  我国信鸽竞翔活动起步晚,尚处于初级阶段。与赛鸽强国存在巨大差距。(尚无一个举世公认的快速中、长程品系。这是历史条件造成的。)鸽界面临的历史任务是:我国如何由世界第一赛鸽大国迈入赛鸽强国。虽然任务艰巨、道路漫长。但不举步不行啊 。不才愿为此呐喊。就此打住 。      甘忠荣先生联系方式联系地址:贵州省六枝特区人民法院  或寄:贵州省六枝特区平寨镇文化路(加手机号会收到)邮 编:553400宅 电:(0858)5324623         手 机: 13885876696            Email: ganzhongrong@126.com 加入时间:2007-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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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海案后续:大连鸽会何时撤销处分决定?

时间:2011年07月28日    浏览:评论:0


    薛海案后续: 大连鸽会何时撤销处分决定?
   薛海先生诉大连市信鸽协会纠纷一案,经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法院一审判决,大连市信鸽协会败诉。二审维持原判,被告大连市信鸽协会仍不服,向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因不符法定再审情形(法定条件),裁定驳回大连市信鸽协会的再审申请。这是法制的胜利。
   薛海因2010年参加了其所在协会大连市信鸽协会举办的“2010年春季五关特比赛”由于未服从协会仲裁委员会的裁判结果而被处以不收取2011年会费,不出售2011年足,允许参加2011年春季比赛的处分。(见2010年12月20日处分决定)。该《处分决定》抄报大连市体育总会、大连市民政局。同年12月28日大连市信鸽协会向大连市体育总会提交一份《整改报告》。该《整改报告》称: 原有会员按规定重新进行登记,不符合标准的将劝退,不遵守规章制度的将严肃处理。研究决定对在今年春季300公里比赛中,薛海、杨为乾两位会员不服从大连市信鸽协会仲裁委员的仲裁,违犯了《大连市信鸽协会2010年竞赛规程》“参赛规则:1、承认并遵守本规程,尊重和服从裁判方可参赛和购买足环。”的规定。决定不收取2011年会费,不出售2011年足环,允许参加2011年春季比赛的处分。
   《整改报告》还振振有词的说:在我国不能违背稳定、和谐社会的原则,不能违背以(按:应为“依”)法治国,科技兴国的原则。
  旣然大连市信鸽协会要“以(依)法治国”,那么,就须自觉、主动服从和执行上述判决和裁定。一审判决是二零一零年八月九日制作的。二审判决是二零一零年十一月十八日制作的(何时宣判不清)。 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0)大民三终字第1209号民事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2011年1月24日,大连市信鸽协会向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三月十六日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大连市信鸽协会的再审申请。 即三级法院判定薛海先生赛鸽的比赛成绩合法有效、否定了大连市信鸽协会仲裁委员的仲裁。那么,处分薛海先生即失去了依据。即是说,在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宣判、送达之日,就应撤销其处分决定。至少在今年1月24日向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前撤销错误的处分决定。
    网上报道:薛海先生赢了官司、受处分。“漫漫维权路 何时有止息”。
    其实,此事极为简单。
  一、大连市信鸽协会自己主动撤销错误的处分决定。
    这样做才属“不能违背稳定、和谐社会的原则,不能违背以(按:应为‘依’)法治国”。否则系表里不一。
  二、大连市体育局责令大连市信鸽协会改正、撤销上述错误决定。
  大连市体育局在薛海先生诉大连市信鸽协会纠纷一案中不是承认:“我局与被告之间是行政机关对行业社团的行政管理和业务指导关系,属于行政管理范畴。”法院也确认:大连市体育局与大连市信鸽协会之间属于行政机关对行业社团的行政管理和业务指导关系。
  笔者认为:大连市体育局如不责令大连市信鸽协会改正,属于未尽到管理监督职责。系行政不作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我们不希望看到这一局面的出现。
  另外,不知大连市体育总会,大连市民政局收到大连市信鸽协会《处分决定》、《整改报告》、以及见了终审判决、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大连市信鸽协会的再审申请裁定后对处分决定后,对处分决定持什么态度。相信会得到公正处理。不知大连市信鸽协会又服不服从大连市体育总会的领导?我们拭目以待。

  (待续) 不伦不类的“处分”(待上传)

     作者声明:
   本文未经作者同意严禁转载 
 附:处分决定 整改报告
 (《信鸽中国网》编辑吴玲玲按《处分决定》、《整改报告》打印、并校对)
                      大连市信鸽协会关于对薛海、杨为乾
           两位会员的处分决定
   在今年春季300公里比赛中,上述两位会员不服从大连市信鸽协会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违犯了《大连市信鸽协会2010年竞赛规程》“参赛规则:1、承认并遵守本规程,尊重和服从裁判方可参赛和购买足环。”的规定。
   经研究决定处分如下:
    一、不收取2011年会费
    二、不出售2011年足环
     三、允许参加2011年春季比赛。
    特此决定
                  大连市信鸽协会
                  2010年12月20日
抄报:大连市体育总会,大连市民政局。

        
            整改报告
市体育总会:
     近期我协会组织学习有关文件和法律法规,总结存在问题如下
   1、领导班子不健全,协会工作人员水平有待提高。
   2、会员素质高低不一样,个别及个人常年闹事。
   3、对比赛活动中存在的风险,对会员宣传普及不够。
   通过学习达成共识,一致认为:
   一、一个国家,一个政党,一个单位,一个团体搞得再好,也有不同的相反的意见,这是社会客观存在的现实,出现问题各自有各自不同解决方法,在我国不能违背稳定、和谐社会的原则,不能违背以(按:应为“依”)法治国,科技兴国的原则。
   二、现任会长工作是胜任的得到大多数会员的认可,虽然连任多年,但年龄仅六十岁,工作有方,人品正派,大公无私,主持公道。从九五年工作以来,使协会从无到有,到协会拥有办公房130平,放飞鸽笼4个,比赛用电脑多台,大连市信鸽水平和比赛成绩在全国名列前茅,为大连市得到很多荣誉。在全国信鸽协会中自有办公地点的不多,可以说是数一数二。定期换届,最近一次是2010年1月3日召开会代表大会,与会人员一致拥护现任会长继续连任,前任秘书长因身体原因不再担任工作,又选举了临时代理秘书长周宪银。审定通过了2010年竞赛规程。
   三、因协会是社会民间团体,没有公职人员,水平素质低是普遍存在的。通过学习,将对工作人员进行调整、充实。推荐和聘用会员拥护,办事公正,工作能力强的人员。
   四、会员管理:
   今年的工作重点,原则上是只出不进,提高入会标准,制定了《入会须知》严格审批制度,提高新会员的素质。
  原有会员按规定重新进行登记,不符合标准的将劝退,不遵守规章制度的将严肃处理。研究决定对在今年春季300公里比赛中,薛海、杨为乾两位会员不服从大连市信鸽协会仲裁委员的仲裁,违犯了《大连市信鸽协会2010年竞赛规程》“参赛规则:1、承认并遵守本规程,尊重和服从裁判方可参赛和购买足环。”的规定。决定不收取2011年会费,不出售2011年足环,允许参加2011年春季比赛的处分。
   在比赛和购买足环时,对会员加强风险和规程的学习,在《大连市信鸽协会2011年竞赛规程》增加了风险提示。
   以上是我会的整改报告,相信我们在新的一年里,在市体育总会的领导下能把工作做得更好。
                  大连市信鸽协会
                  2010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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