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忠荣
甘忠荣,成都人,1964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学院。(现西南政法大学)毕业后分在贵阳市省级机关工作。次年底因支援三线建设,怀着满腔热情到六枝特区(当时为矿区)。先在公安、后在法院工作。因有写作爱好,对法学和司法有研究兴趣。在任职期间,常挤时间侧重在法学领域向国家级和省级刊物投稿 ,幸被一再刊用。(京、津、沪、及本省)也多次接到出席全国性学术会议(法学方面)的邀请。相当一部份编辑部、出版单位来函联系将拙作收入所编丛书(如《中国跨世纪改革发展文献》等等)。上世纪五十年代,在成都读中学时,由于受历史老师孙老师养鸽(外籍鸽;有“原环鸽”)影响,而养孙老师能飞数百公里的“洋鸽”。参加工作后,也时断时续养。养时,每年均高位获奖。(前十名;冠亚军也曾多次获过)也曾被选为鸽会负责人。因有养鸽爱好,历来又有留意搜集赛事报道、有关种、养、训以及研究信鸽文章、书、刊的习惯。作者养鸽,纯属中小学爱好的延续。参加工作后时断时养。 是娯乐型从不是重金引种。从未用高价买鸽。但在贵州高原,(王伟克先生称的:“不适翔地区”)育出了从武汉国家赛飞回六枝属千公里级的信鸽。(云、贵高原千公里难飞)在公棚,五百公里决赛也入围获奖。在本地也夺得过三关赛冠军(柳州至六枝450公里当日归;也是单关冠军;系该千公里雌之直女)。因故,还在献余热。  因长期从事法院工作,作了应作的工作,最高人民法院认为笔者“为我国社会主义司法建设做出了贡献”,受到颁证表彰。  我国信鸽竞翔活动起步晚,尚处于初级阶段。与赛鸽强国存在巨大差距。(尚无一个举世公认的快速中、长程品系。这是历史条件造成的。)鸽界面临的历史任务是:我国如何由世界第一赛鸽大国迈入赛鸽强国。虽然任务艰巨、道路漫长。但不举步不行啊 。不才愿为此呐喊。就此打住 。      甘忠荣先生联系方式联系地址:贵州省六枝特区人民法院  或寄:贵州省六枝特区平寨镇文化路(加手机号会收到)邮 编:553400宅 电:(0858)5324623         手 机: 13885876696            Email: ganzhongrong@126.com 加入时间:2007-06-05
文章
637
人气
留言
217
首页 > 正文

鸽界首例鸽药共同诉讼案:鸽友将起诉乐道

时间:2014年06月06日    浏览:评论:0

   中国鸽界首例鸽药共同诉讼案:何顺峰等鸽友将起诉XX鸽药

 ——XX鸽药败诉为其宣传的专栏作家要负连带责任。


   近期,何顺峰先生用“打假1” 在《中信网》论坛发帖。


  现复制如下:

  1、胡长根宋福玉你俩敢做试验吗?

  (发帖时间:2014-6-3 15:14:25)

  请问中信记者胡长根宋福玉用西安XX鸽药吗?

  宋福玉老师您养鸽子吗?胡长根你养鸽子吧?

  如果两位“资深”的中信记者老师用西安XX鸽药,请说说效果如何?

  不如我们做个试验也好打赌也好;如果两位敢用西安XX鸽药(如下图),本人这有存货,保证没有过期,没有开封;


  第一;如果拿你家种鸽做试验,按照XX说明去喂,假如喂10只不死8只得情况下,本人愿意在你种鸽的自身价值上给你加价。例如:有证据证明你的种鸽价值10万,本人愿意出12万给你;注:在按照鸽药说明喂完7天不死的情况下,如果死亡您认倒霉,本人不负任何责任!

 

  第二;拿你家特别比环做试验,您如果参加特比环比赛,你的赛鸽也敢去做试验,只要您敢试验,照XX鸽药说明去喂,本人愿意出你特比环费用的百分之把八十!如果死亡你自己负责,本人不负任何责任!

 

  第三:你可以给你的亲戚朋友的鸽子做试验,一切事宜同上

 

  请问两位老师愿意和我做这个试验吗?

 

  声明:此次游戏只限胡长根宋福玉,其他鸽友不可(本人不能做对不起鸽友的事!

 

  何顺峰联系电话:13910719499欢迎宋福玉胡长根来电做试验

 

  2、中信网需要魏亮先生这样的记者

  (发帖时间2014-6-5 16:48:20)

 

  中信网现在有点乱,有为了金钱和自己利益出卖灵魂出卖道德的中信网记者,也有直言不讳,敢作敢为,为了广大鸽友的利益,揭发黑药厂,曝光鸽界的灰暗黑暗事件的记者

 

  借中信论坛平台,支持魏亮先生,希望继续下去,努力为广大鸽友做贡献,为广大鸽友的利益去奉献!不要做损害鸽友利益的事,中信网,信鸽界需要你这样的人,希望您继续下去!

 

  最后本人感谢魏亮先生,敢于曝光黑药厂,敢说实事,说实话,实话实说的风格!谢谢您魏亮老师!

顺峰鸽舍何顺峰

2014年6月5日

 

  3、顺峰鸽舍与宋福玉的对话

  (发帖时间2014-6-4 17:48:56)

  31楼评论者:宋福玉时间:2014-6-417:31:22IP:123.126.88.

  顺风鸽舍何顺风同志:你好!首先你能实名发帖我很尊敬你。但是我看了你发在28 楼的帖子我感到莫名其妙,我作为一个采访者只是在现了当时采访的真实情况,更何况没有任何褒贬之意,也没做什么虚假报道,更没有涉及哪一方的任何事情我何罪之有?!用得着洗刷什么莫须有的“罪名”吗?你的纠纷已经许久,如果你有充分的证据可以诉讼法院依法维权,我倒想等待你胜诉的消息,到时候我一定采访做详实报道!

 

  33楼评论者:顺峰鸽舍时间:2014-6-417:56:42IP:114.245.135.

  宋老师你好:以前经常拜读您的文章,一直觉得你是一个很有文采很值得尊重的人;但是自从昨天看了你给西安XX做广告宣传,实在是气愤,2012年元旦之际,本人买了XX的鸽药,按说明饲喂信鸽,92只信鸽不到5天死亡86只,受害的不止我一人,北京就有两个鸽友,还有江苏等等,情况和我一样!这样的药厂你还去给做报道,去宣传,你了解吗?做为一个中信的记者,如果在不了解药厂的情况下做报道,你知道会害死多少只鸽友的爱鸽吗?你知道有多少鸽友受巨大的损失吗?是,记者也是人,也需要生存,但是最起码的职业道德要遵守吧?如果你觉得我是有意攻击您也好,西安XX鸽药业好,昨天和今天我发帖邀请您和胡长根做试验了,用西安XX的药,你们为什么不回应我呢?怕什么啊?不敢试?那位什么还助纣为虐?最后还是邀请二位做试验。。。。

 

  给这样的药厂做广告做宣传,难道不是罪过吗?这样做不受良心的谴责吗?良心何在?道德何在?

 

  宋福玉先生在  《西安XX谈鸽药(图)》一文(2014-6-2 23:53:58上网)中说:2014年5月13日,《赛鸽万象》视频栏目摄制组一行来到西安XX生物有限公司进行采访,公司戚志武、王耀军两位先生接访,并就采访提出的问题进行了交流,现将部分内容报道如下,仅供读者参考。

 

  该文有以下之评论:

  40楼 评论者:威力教练 时间:2014-6-5 19:27:06 IP:113.132.181.

  忽悠!大忽悠!接着忽悠!。。。又倒一片。。。。。。。。

  魏亮先生于6月5日以《“鸽药风波”谁对谁错》在《中信网》上传采访视频。其文字如下:

 

  引言:本视频是2013年3月录制完成。当时因故未发。今因某种原因,鸽药风波再起,引进论坛一片热议。

 

  视频导读:

  引言

  何顺峰先生的鸽舍

  价值不菲的赛鸽惨不忍睹场面

  三位鸽友的苦诉

  鸽药厂家的资料


  结束言

  视频用意:鸽友应寻找:好药

  鸽业应生产:好药

  魏亮先生所录制的视频应该说,是客观的。

  何顺峰三位鸽友的现身诉说、录音、以及几十支死鸽令人触目惊心。笔者相信:何顺峰等鸽友是实话实说。

  令人不可思议的是:西安XX售后服务实在让人不敢恭维。——从不主动与遭受损害鸽友沟通。

  使人欣慰的是:何顺峰先生已作好起诉的准备、将提起诉讼。

  其实,所购未用完之药就是最好的证据。

  我们期待这一诉讼的有关报道。——包括立案到官司的裁判。

 

  2014年3月15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法释〔2013〕28号)   第二条规定: “因食品、药品存在质量问题造成消费者损害,消费者可以分别起诉或者同时起诉销售者和生产者。”第十一条条第一款规定:“消费者因虚假广告推荐的食品、药品存在质量问题遭受损害,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相关规定请求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该条第二款规定:“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个人,在虚假广告中向消费者推荐食品、药品,使消费者遭受损害,消费者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相关规定请求其与食品、药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精神,在连带责任中,消费者既可以一并起诉食品、药品的生产商、销售商、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请求其共同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起诉其中一个或者几个作为被告,由其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然后再向其他责任主体行使追偿权。

 

  因此, 如果XX败诉,有关为其宣传的专栏作家要负连带责任!

 

  作为鸽友,为维护鸽友合法权益,笔者可用公民身份免费为鸽友代理。

0

中华信鸽网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2-2010(China Racing Pigeon)www.zhxg.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客户服务QQ:527574510 690793429

电话:0551-65301739 传真:0551-65301769 Email:0086@zhxg.net

ICP证B2-2006003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