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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河北省信鸽公棚赛审核等有关事宜的通知

2013-01-30 14:28:21     人气: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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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河北省信鸽公棚赛审核等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市信鸽协会,有关单位:

     为了适应河北信鸽运动发展需要,保护信鸽爱好者与公棚赛事举办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我省信鸽运动健康、快速发展,根据中国信鸽协会《中国信鸽公棚竞赛管理暂行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公棚赛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3年度公棚秋赛申报期限为即日起至31日;2014年春赛为31日至51日前截止。


    二、执行《中国公棚竞赛管理暂行规定》及本通知精神,进行审核监赛。2013年秋赛公棚及2014年春赛公棚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由所在社区市级体育局、社区市级信鸽协会进行管理、监赛。市级信鸽协会监赛的公棚审查的材料包括:

本次比赛规程一式三份(A4纸文本格式)、本次比赛的实施方案、实施本次比赛规程的保证书等。所有材料应一式三份,公棚及市级信鸽协会各持一份,另一份报省信鸽协会备案。对于不向市信鸽协会报批的公棚,各级信鸽协会不得监赛,省、市信鸽协会会员原则上不准参赛。公棚材料上报齐全并与监赛协会签定协议书后,经同意方可对外发布本公棚当年正式竞赛规程信息。


    三、按照《中国信鸽公棚竞赛管理暂行规定》,设立公棚的基本条件,筹建公棚前向当地体育主管部门及信鸽协会递交筹建信鸽公棚报告、土地使用证明(土地使用证明必须具有十年以上有效使用期)、公棚图纸(公棚设计及布局必须符合规则和有关规定)、资金证明等。新建公棚需经省、市信鸽协会实地考察后方可提交申请。新建公棚首次举办公棚赛需提交的文件如下:审批后的建棚报告、土地使用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本年度比赛规程、本次比赛的实施方案、实施本次比赛规程的保证书。(已举办过比赛的公棚可不交建棚报告及土地使用证)。

    四、公棚赛的审核,应符合《信鸽竞赛规则与裁判法》和《信鸽活动管理办注》的规定。对于申请由省信鸽协会监赛的公棚,需经所在地市体育局及信鸽协会批准后方可上报省信鸽协会,省信鸽协会将根据公棚申报材料及实际情况,确定
2013年秋棚、2014年春棚监赛情况,并面向社会予以公示。省信鸽协会监赛公棚需经省信鸽协会批准后方可对外公示。对于不经省信鸽协会允许,擅自使用省信鸽协会名义进行宣传比赛的,省信鸽协会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五、根据
2013年中国信鸽工作会议有关精神,省信鸽协会提倡各公棚采用按比例设立奖金。对于设置固定奖金的公棚,在本年度比赛规程中确定收费有关规定,原则上应是最后一次训放站,由监赛信鸽协会派裁判对归巢赛鸽查棚登记注册,公棚才能据此收取参赛费;之前收参赛费的,训放未归巢的赛鸽退还参赛费。迟归鸽在竞赛站前交费。用固定奖金赛制的总奖金设定原则上应不大于限收总额构70%(限收5000羽)。按规程收费后三日内公棚应与监赛单位共同封存全额奖金,并把封存奖金原始证据复印件加盖公章后予以公示。不执行共同封存奖金的公棚、公棚无故修改规程、无故取消比赛,各级监赛单位与公棚所签协议自动终止无效。各级协会不派裁判员监赛,出现任何问题协会不承担责任。各级协会在五年内不予该公棚协作。

       
    六、公棚赛必须逐级申报,(由市级报省级备案)必须通过当地体育主管部门审批。工作程序,以设区市监赛派出裁判员及省、市共同监赛派出裁判员。

    七、公棚赛规程经审核后在上网或印制彩页时不得做任何修改,违者省信鹄协会将不予委派裁判执裁。


    八、比赛过程当中主办方违反规程规定,不能按照举办比赛实施方案执行的,裁判组可终止执裁,责任由主办方全部承担。


    九、未按规定向省信鸽协会进行申报,审核登记的省内信鸽公棚举办比赛,河北省信鸽协会不承担任何责任,不委派裁判监赛执裁。未向各级体育部门或信鸽协会申报的公棚赛,各级信鸽协会和裁判员不得擅自参与公棚竞赛裁判工作,对于擅自执裁的裁判,依据裁判员相关其裁判手续,取消其以后执裁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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