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举办宗旨:为给广大信鸽爱好者搭建竞赛平台,打造川南信鸽品牌,促进信鸽交流,提升信鸽的价值和竞争实力,推动赛鸽运动健康发展,决定于2014年秋季举办第三届川南四市秋季特比环大联赛。
二、 主办单位:四川省信鸽协会
三、 承办单位:泸州市信鸽协会
四 、协办单位:自贡市信鸽协会 宜宾市信鸽协会、内江市信鸽协会
五、 参赛资格:
1、 凡认可本规程的信鸽爱好者,并持有省鸽协注册棚号牌、GPS坐标卡。
2、参赛鸽必须佩戴一枚中国信鸽协会2014年22足环为特比环和特制附环一枚。
3、 特比环分设两组发售,A组100元/枚,B组200元/枚,发售特比环时间
六、 司放地点:按三年不变的原则,四市选择北线400KM空距以上同点司放,司放点与鸽舍最低空距控制385KM以上。四市司放棋盘关(以实际测量的坐标为准)。
七、 集鸽、司放时间:
1、 集鸽时间
2、本次比赛仅限特比环参赛(特比环专场比赛),实行伯马制。
八、报到有效期:
1、 司放当日见鸽19:30结束比赛,21:30结束报到工作。截止时间名额未报满,剩余名次奖金由获奖鸽均分,有效期内未见鸽,所有奖金由上笼鸽均分。
2、凡使用手动鸽钟报到的会员应在赛鸽归巢打进鸽钟后电话通知所属协会报到组,告知赛鸽信息。
九、 竞赛规则,裁判员派遣:
1、本次奖赛严格按照中国信鸽协会颁发的2002年信鸽竞赛规则与裁判法执行。
2、集鸽裁判在邻近的参赛市之间互派,所需经费由派出地自行解决。具体为:宜宾--泸州;泸州--宜宾;自贡--内江;内江--自贡。
十、收费标准,名次录取。
1、 A组:100元/枚,录取前150名。保底奖金19万,无论售环多少,奖金奖品按公布金额照常发放。售完1900枚特比环后,每多售出8枚增加一名尾奖,名额以此类推。
B组:200元/枚,发售数量400枚,以发售足环数量确定录取名次,二十取一。
2、 四地市统一排名,以分速排列名次,分速高者名次列前。分速相同,赛距远者名次列前,再相同名次并列。
3、 本次联赛是受到省鸽协的大力支持,并为川南鸽友搭建一个高水平竞赛平台,各参赛协会要充分利用这个平台,结合本地实际,套设不同层次的比赛,以满足广大鸽友参赛的要求。
十一、 奖品、奖金分配。
A组(100元/枚)
冠 军:10000元 亚军:8000元 季军:6000元、4-10名 每羽3000元、11-50名每羽1500元、51-150名每羽800元。前三名发奖杯一座。
多羽奖:冠 军:2500元 ;亚军:1500元;季军:1000元
多羽奖评定标准:在当日归巢鸽内羽数多者列前,(含B组获奖鸽及归巢鸽)如羽数相同,平均分速快者列前,并各发奖杯一樽。
B组(200元/枚)
奖金分配:获奖鸽奖金按5、3、2、1、分配, 1-3名发奖杯一座。
十二 、十取一赛:指定鸽,每10名取一名,不足10名按最后多少确定尾奖。主办单位提取总奖金的5%作为运作费外全部开奖。
100元/羽、 200元/羽、 500元/羽
十三、 为提升大赛的效益和宣传力度,促进信鸽交流,组委会举办拍卖活动,时间安排在11月下旬,地点在泸州市,具体地点和拍卖章程另行通知。
1.、A组的前50名和B组的前20名拍卖起拍价:
A组:冠军:6000元、亚军:5000元、季军、4000元4--10名每羽2000元、11--50名每羽800元。B组:冠军:6000元、亚军:5000元、季军、4000元 4--10名每羽2000元、11--20名每羽1000元。
凡流拍鸽鸽主以起价20%取回。拍卖鸽收入80%归鸽主,20%归主办单位作为拍卖费用。不参加拍卖鸽主取消奖金奖品。
十四、 竞赛组委会由三市鸽协组成,名单如下:
1、泸州市:刘志勤、饶富荣、张庆福、蒲勇全、刘贵清、李安生
2、宜宾市:廖业明、黄智华、罗旭东、代全祖、张光全、袁荣伟、刘富中
3、自贡市:王敏富、钟达旗、吴世宇、王大庆、陈旭戈、马李常
4、内江市:邓 谦、李德斌、彭偃刚、刘复华
按以上组委会成员分组组成:竞赛组、裁判组、仲裁组
裁判组总裁判长:马李常 成员:张庆福、代全祖、陈旭戈、刘复华
竞赛组总集鸽长:张庆福 成员:钟达旗、张光全、陈旭戈 李安生
仲裁组:刘志勤、 王敏富、廖业明、邓 谦
注:未尽事宜另行通知,解释权属四市联赛组委会。
四川省信鸽协会川南赛区
(泸州市信鸽协会代章)
二0一三年十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