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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忽视鸽友养鸽权利

2003-07-10 00:00:00     人气:  来源:小潘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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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洋网讯 据广州日报报道,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能有一个好邻居的益处是不言而喻的。但是在现代都市社会,和谐温馨的邻里关系变得可遇而不可求了,说不准一件小事都可能引起轩然大波。   天河的刘先生就因为自家60羽鸽子的鸽粪日日“飘临”邻居周先生家的阳台,原本和睦的两家因此失和,甚至撕破脸皮大打出手。   笔者认为,发生鸽子风波固然首先是刘先生的不对,但是在处理的时候也不能忽视鸽友养鸽子的权利———假如像事发后有的人建议的那样,把所有鸽友的鸽子集中到大鸽棚去养,对鸽友来说还有什么乐趣可言呢?   其实,对于鸽子风波一类的相邻权问题,美国的科斯教授曾经发明了一个很不错的解决办法,他也因此而获得了1991年度的诺贝尔经济学奖。科斯教授的问题(当然是理论问题)是,美国传统的火车头都是烧木柴的,这种火车头喷出的火星很容易点着沿路农户的牧场。结果引起了铁路公司和牧场主双方的争执。可供选择的解决方法包括:农场主出一笔钱给铁路公司安装火花控制装备,或者铁路公司出一部分钱赔偿牧场主的损失。科斯教授认为,铁路公司有行车的权利;牧场主有不受损失的权利。合理的选择既不是铁路公司随意喷出火星,也不是不让铁路公司行车,而应该是看哪种办法造成的社会成本更低,这样可以造成整个社会利益的最大化。只要法律明文规定好双方的财产权利,双方就可以据此进行交易,根本不必像鸽子风波那样大打出手!   在处理鸽子风波以及类似的纠纷问题时,科斯的办法值得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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