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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回复“取缔养鸽”投诉:鸽子不属禁养范畴

2016-04-29 09:48:47     人气: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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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市开县政府公开信箱

  邮件字号:开县信箱[2015]680

  发布单位:开县政府

  来信内容:小区楼顶养鸽子

  开县汉丰街道龙湖丽都小区D栋3单元楼顶上有人养了几十只鸽子,还养了一些鸡,每天鸽子飞过,羽毛、粪便、毛屑落得到处都是,楼下住户晾晒的衣服上都有毛屑,臭味也很大,还有传播疾病的危险。希望相关部门积极作为,取缔这一害人因素。

  办理单位:开县政府

  办理结果:

来信人:

  您好!来信收悉,关于您提出小区楼顶养鸽子等相关问题,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接到交办后,汉丰街道城管科、建管所、环保所、畜牧站及驻社区干部、社区干部到现场调查走访,龙湖丽都小区D栋3单元确实存在养鸽子、鸡等家禽现象。随后,经电话联系该养殖户,告知鸡等家禽在城区禁养,要求养殖户及时处置其所养的鸡,而鸽子不属于禁养范畴,为了小区环境卫生,建议不要养殖,若要继续养殖,必须做好鸽子的粪便及保洁工作,不能影响小区的环境卫生。同时,汉丰街道办已联系小区业主委员会,加强小区日常管理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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