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参赛项目:湖南空距(450公里±10公里)
三、比赛日期:2017年10月上旬(视天气情况而定)
四、比赛规则:严格执行中鸽协(2015信鸽竞赛规则与裁判法)
五、参赛条件:凡承认本章程的福泉鸽协会员均可参加
六、售环时间:2017年新环到之日起开售至2017年5月31日止。特比环100元/枚,候补环50元/枚,购环实行实名制。
七、特比环、候补环参赛方式:
1、购特比环,可同时购相同数量的候补环;特比环不可作为候补环参赛,当已购特比环在决赛前羽数不足时必须用候补环补齐。(只买特比环,没买候补环的不需要补齐),余下候补环的参赛鸽同步进行候补环比赛。候补环顶替为特比环后,候补环参赛资格自然取消,特比环和候补环奖金分开发放。
2、所戴特比环的参赛鸽由于生病、体弱、或丢失等原因,可用候补环顶替;但必须上报鸽会,网上公布后才可定为有效特比环;购环数量由购环会员自定。
3、特比环取10名,前3名各发奖杯一座,4—10名各发奖牌一块,设团体奖一名发奖杯一座,候补环取5名,前3名各发奖杯一座;4-5名各发奖牌一块。购特比杯10枚为一组(团体资格),有效期内归巢羽数多者排前;归巢羽数相同2羽以上者(含2羽),以第一羽分速高者为胜,200公里后团体进行分组。奖金金额视售环情况另行公布。
4、特比环补进的候补环及余下候补环号的比赛鸽在放完 200公里后,由参赛会员自行认真填写竞翔报到单后上报鸽会进行二次网上公布,如填写错误,成绩无效。
5、报到有效期:赛鸽放飞当日至第三日晚上8:00。
6、特比环奖金分配:有效期内未报满20%鸽会,80%获奖鸽均分,有效期内无鸽归巢20%鸽会,80%决赛上笼鸽均分。候补环奖金分配:有效期内未报满20%鸽会,80%获奖鸽均分,决赛无鸽上笼或有效期内无鸽归巢,奖金转入特比环进行分配。
八、报到方式:采用电子扫描、机械鸽钟和持鸽报到,机械鸽钟需按说明使用,否则按持鸽报到,赛鸽归巢后,须在20分钟内打电话,通知鸽会持鸽报到,市区限60分钟,市郊90分钟,超过时间按持鸽报到。
九、特比环前3名,候补环前3名必须验棚,其它为抽查,验棚时间,比赛结束五天内完成。
十、本届特比环前10名,候补环前5名,获奖鸽必须参加拍卖,特比环第1名起拍价1000元,第2名800元,第3名600元,4—10名各400元。候补环起拍价:第一名1000元,第二名800元,第三名600元,4—5名各400元,拍卖收入10%归鸽会,90%归获奖鸽主,流拍鸽由获奖鸽主交鸽会起拍价10%方可将获奖鸽领回,以上获奖鸽不参加拍卖的奖金停发,成绩无效。
十一、售环总金额鸽会提10%用于购买奖杯、奖牌。
十二、本章程解释权归福泉信鸽协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福泉市信鸽协会
2016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