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经费来源:
(一)会费收入;
(二)国内外团体和个人的捐赠;
(三)国家体育行政管理部门的拨款;
(四)有偿服务收入和其它正当收入;
(五)利息;
本协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
本协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本协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本协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本协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组织的财务审计。
本协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