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滁州市第一届幼鸽特比环大奖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滁州市信鸽协会
二、参赛、协办单位:二市四县一区协会
三、项目、地点、时间: 500公里级(各协会最近会员不低于485公里,集鸽点不低于500公里)
2015年11月1日集鸽,11月2日比赛。如遇恶劣天气,另行通知。
1. 滁州(包括琅琊区)。来安。全椒为第一赛区.
2.定远。明光为第二赛区.
3.凤阳为第三赛区.
4. 天长为第四赛区。
四、参赛规定:
1、参赛者必须是获得2014年注册资格的滁州市鸽协市直会员。应知晓并认可市鸽协各项竞赛规定和要求,承诺无条件服从市鸽协对竞赛的管理。
2、所有参赛会员都必须能够准确使用168电话报到和电子踏板报到。
3、足环: 30元/羽;(取10000元用于奖杯和裁判等费用 )
4、2015年1月1日由各单位售环。足环售出,概不退换。
五、竞赛规定:
1、执行中鸽协《信鸽竞赛规则与裁判法》、执行滁州市鸽协各项竞赛规定.
2、会员必须在本人注册单位购环、参赛。因违反协会章程、竞赛规则、规程等,受到停赛以上处罚,取消参赛资格的会员,责任概由本人自负。
3、参赛会员必须主动查询比赛的相关信息,否则发生任何差错责任自负。
4、参赛鸽所佩正、副环环号必须对应准确无误,发生任何差错、缺损均取消成绩。套环后特比环发生破裂,责任自负。抹环参赛的一律以作弊论处。
5、必须使用168电话报到和电子踏板报到。会员须对报到是否成功负全责。同一归巢鸽,未经批准使用两种方法报到的,以后一成绩计算。
6、赛鸽归巢当日,鸽主必须确保随时接受大赛报到裁判组指令,接受上门验鸽或送鸽至精英报到处审验。
7、比赛期间参赛会员不得离开鸽棚,否则发生报到差错或者因不能及时查棚验鸽成绩取消,责任自负。
8、有效报到时间:第一羽归巢日起至第二日18:30截止。报到有效时间内获奖名额如未报满,名次鸽超60%则剩余奖金由获奖鸽均分,否则由未获奖参赛鸽均分。
六、 录取名次与奖励:
1、按报名售环数10%录取。前三名奖杯、名次鸽奖金、前100名奖状。以协会为赛区,设赛区奖(一赛区3名),赛区奖有滁州市鸽协发放(总奖金不低于20000元根据各协会卖环多少订出赛区奖奖金。)前50名和各赛区前3名必须参加滁州市信鸽协会拍卖,拍卖80%归鸽友。10%归滁州市信鸽协会10%归各协会.
2、环随人奖,领奖必须凭会员证。奖金税自理。
3、2015年5月1日前公布各单位参赛环号及奖金设置具体方案。
七、其他:未尽事宜另发补充通知。本规程解释权属滁州市信鸽协会。
滁州市信鸽协会
2014.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