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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为县信鸽协会2018年秋特比环大奖赛竞赛规程(草案)
一、参赛与购环须知:
1、凡认可本规程的2018年本会注册会员,均可购环参赛。
2、参赛鸽须佩戴本会特制金属内套环和2018年由省会发行的全国统一(12)本会特比足环各一枚。统一足环和金属内套环须佩戴在参赛鸽的同一只脚上,依顺序先戴上统一足环,接着套上金属内套环,内套环裙边朝下。否则,该赛鸽无比赛资格。
3、特比环一经售出,无论什么缘故导致破损,一律不予调换,由当事鸽主承担损失。凡不按本会规定要求佩戴内套环的赛鸽失去参赛资格。
4、集鸽时,若特比环显现破损或残缺的赛鸽,谢绝该鸽入笼参赛,否则,其比赛成绩无效。
5、必须认真核对并签名确认电脑打印的竞翔报名单,发现错误应在集鸽结束前告知电脑操作员修改。若确认后的内容与参赛鸽信息有出入,该参赛鸽成绩无效,一切责任由参赛会员自行承担。
6、不允许任何个人私自在参赛鸽身上盖暗记或藏匿电话号码等,违者取消该鸽比赛成绩。
7、2018年特比环放飞由本会委托巢湖市飞翔俱乐部进行。
8、本届比赛如遇到政府行为、自然灾害、禽流感、车辆故障、交通事故、网络中断、气候突变等不可抗力的意外情况,导致比赛无法正常进行,可视情况改期或取消比赛,由此造成的损失,主办单位不承担责任。比赛是否进行,最终决择由协会常委会依议事程序决定。
9、鸽舍搬迁后,鸽主须在比赛集鸽日的前七天书面报请本会,以便安排对新舍的测距。凡鸽舍迁址又未经本会重新测距并参赛者,视同作弊,其比赛成绩无效。
9、无论何种原因,导致电子扫描鸽钟比赛数据,不能上传的,本会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售环时间与特比环价格与说明:
1、2017年12月20日开始售环。
2、A组每枚50元,B组每枚100+50元(参加A组赛)
3、A组每10羽取一羽,B每20羽取一羽。
三、奖金分配及细则:
(1)本次大奖赛奖金设置:A、B组总奖金构成:各组售环总金额-5%提留-鸽王奖金-大小团体奖金,50元组分二关录取。冠军18%、亚军10%、季军6%、4—10名各3%、11—N名均分45%。
(2)特比环50元组、100元组三关鸽王
项目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第4-10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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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比三关鸽王 |
1000 |
500 |
300 |
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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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00公里-1特比环大、小团体奖分配(在第二关河南新郑站决出)
项目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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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大)奖 |
1000 |
500 |
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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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小)奖 |
500 |
300 |
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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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奖励名次未满时,由获奖鸽平分剩余奖金。
(5)极端特殊情况时的奖励及处理办法:如果每关报至时效内无鸽归巢,该关奖金全部由上笼参赛鸽均分,特比环赛事出现尾名次奖金高过前名次时,本会有权进行奖金分配重新调整。
(6)若本会届时未对特比环参赛鸽主环加封易碎贴,本会执行400公里以上“放飞日起2日内为报道有效期,即放飞次日18时整结束报道(超过18时整的参赛鸽将不被计算成绩和排定名次)”。
3、小团体赛:
(1)以10枚连号(例如:XXXXX1-XXXX10、或XXXX41-XXXX50)足环号段内,在有奖名次内获奖鸽多者(须2羽或2羽以上)名次列前;如果综合排名鸽数相同时,则将团体鸽以首羽分速高者名次列前。
(2)报到结束,如果没有产生团体赛名次,则由集鸽时具有参赛资格的单鸽依名次分享团体赛奖金。
(3)如若规定的奖励名次未报满时,剩余奖金由已排定名次的团体平分。
4、大团体赛:
(1)凡认购本次特比环30枚以上(含30枚),可参加大团体赛。在有奖名次内获奖鸽多者(须2羽或2羽以上)名次列前;如果排名鸽数相同时,则将团体鸽以首羽分速高者名次列前。
(2)报到结束,如果没有产生团体赛名次,则由集鸽时具有参赛资格的单鸽依名次分享团体赛奖金。
四、司放地点及场次:
(1)第一关450公里(河南许昌),第二关500公里(河南新郑),第三关530公里(河南郑州)。上述三关±5%。
(2)50元组在第一关、第二关中进行,100元组在第二关进行,三关鸽王以三关总分速高者为先,若总分速相同,以第三关先者为胜。
五、本规程未尽事宜,依照本会2018年信鸽竞赛规程或另行通知。
六、其它有关竞赛、报到及验鸽办法,依照本会2018年信鸽竞赛规程。
七、无为县信鸽协会对本规程拥有最终解释权。
无为县信鸽协会
2017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