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为县2014年春特比环赛规程(草案)
无为县信鸽协会定于2014年春季举办“100(70+30)元、30元特比环”赛,现将有关规程公布如下,请认真阅读。
一、售环时间:2013年5月2日可交款认购,地点:无为县信鸽协会会长工作单位办公室(无城南门县商务执法大队办公楼),手机15357760006。环号按顺序出售,实名制,不得转让。交款后不予退换,概不赊欠。
二、集鸽时间及放飞地点:2014春赛再定。
三、售环数量及奖金分配:10枚一组,不限售(可零售)
1、名次按售环数10取1录取。
冠军奖金售环总额30%,亚军奖金售环总额20%,季军售环总额10%,4-10名奖金为售环总额20%,剩下20%为10名以下录取名额均分,特比前三名由协会从协会经费列支购发奖杯。
2、团体10枚连续号为一组,分A、B、C,取前 3名。只设100(70+30)元组,奖金由协会从工作经费中列支,奖金额再定,前三名各发奖杯一座。
3、团体有效名次内分速相加,分速相加高者为胜。
四、前10名验棚,其它名次抽查验棚并按购环记录全部进行核对,自第一羽归巢后,有效报到期为二天,如超过二天名次未满,剩余奖金由上笼鸽均分,获奖鸽不再参加剩余奖金的分配。
五、特比环集鸽时正环完好无损,因各种原因造成足环异常、破损或因保管不慎发生遗失、被盗、错号等情况,均取消其参赛资格。
六、参赛要求:
1、本县正式会员,在县内立棚的会员均有参赛资格。
2、认真填写竞翔单,会员证号、姓名、棚址、电话及座标点,凡缺项、GPS与棚址不符等成绩无效,严禁做假,违者重罚。
4、参赛鸽在运输途中遇车祸、失火等意外情况,在无法预见的前提下或不可抗拒原因所造成的赛鸽伤亡,主办单位不负责赔偿责任。
5、集鸽当日如遇恶劣天气,日期可顺延或改期,届时网上通知,请鸽友留意。如因不可抗力的因素(如因禽流感政府限放等)而导致比赛不能举行,比赛取消购环款退还。
6、本规程解释权无为县信鸽协会。
无为信鸽协会 2013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