沛县鸽协2016年秋幼鸽大奖赛规程
一、竟赛日程: 线路( 南)
站次 |
空距(KM) |
施放费(元) |
集鸽时间 |
集鸽地点 |
备注 |
1 |
60 |
1.00 |
10月1日周六6-7时 |
明珠园 |
|
2 |
60 |
1.00 |
10月4日周二6-7时 |
明珠园 |
|
3 |
120 |
2.00 |
10月7日周五晚19-20时 |
明珠园 |
|
4 |
200 |
3.00 |
10月14日周五下午19-20时 |
明珠园 |
|
5 |
300 |
10.00 |
10月 21 日周五下午13-14时 |
明珠园 |
一关 |
6 |
400 |
10.00 |
10月28日周五下午12-14时 |
明珠园 |
二关 |
7 |
500 |
15.00 |
11月4日周五下午12-14时 |
明珠园 |
决赛 |
二、奖励办法
1、一关300公里录取前10名,前3名奖杯各一樽。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至第十名各 |
300 |
200 |
100 |
2、二关400公里录取前10名,前3名奖杯各一樽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至第十名各 |
300 |
200 |
100 |
3、三关500公里决赛取N名,前3名奖杯各1樽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第四名至第十名各 |
第十一名至N名各 |
1000 |
600 |
400 |
200 |
100 |
4、一、二、三关综合鸽王排名取10名(同一羽一、二、三关分速相加核定),前10名奖杯各1樽。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第四名 |
第五名 |
第六名 |
第四名至第十名各 |
1000 |
1000 |
1000 |
800 |
800 |
800 |
500 |
5、团体赛取3名(决赛核定),奖杯各1樽。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300 |
200 |
200 |
三、规程:
1、300、400、500公里 笫一羽信鸽归巢报到第二天下午6:00截止。如在规定时间内名次未报满,剩余奖金由决赛上笼鸽均分(获奖鸽除外)。
2、2016年幼鸽大奖赛,使用全国统一足环,加一枚内环,套同一腿上,如有损失,套错等责任自负,后四位号码相同,每枚50元,购环时需缴清款项,概不欠账,录取名次:500公里取N羽(售环300枚后每增加2枚增加一个名次奖金100元)。
3、一、二、三关均由2名协会裁判手抄足环号码并加盖印章,资料留存协会备查。未参加一、二、三关的赛鸽取消鸽王排名资格,所有赛鸽可以参加普赛所有奖项。
4、本次大奖赛购环20羽以上的鸽友有权参加此次团体赛,以进入决赛并获奖羽数多者为胜,如羽数相同以第一羽获奖鸽名次先者为胜,录取前三名。所有大奖赛信鸽可享受速度赛、决赛等普赛奖项。
5、参加比赛信鸽必须是健康鸽,病鸽严禁入笼。所有采用1163平台报道参赛鸽一律由鸽主填写竞翔单要规范填写(一、二、三关),如有涂改、漏写、佩戴足环破损变形、底单与足环、年号、环名有一处与表格不一致等情况,则成绩取消,会员领奖凭足环证。
6、鸽王和决赛获奖鸽一律参加拍卖,拍卖日期暂定决赛2周后,获奖鸽鸽主需于拍卖之前提供详细准确的血统书,以准备拍卖用。
7、如获奖鸽不参加拍卖,一律拒发奖金,鸽主需管理好获奖鸽,以免意外,如获奖鸽死亡,鸽主需尽快提供此鸽足环(副环)及足环证并带到协会验证备案。
8、获奖鸽起拍价定为:1—3名1000元,4-10名500元,11名以后200元(鸽王1-3名1000元4-10名500元)。
9、协会提取每羽拍卖价的百分之二十用作当日拍卖费用,如流拍则按起拍价提取。
10、如遇意外事件以鸽协裁定为主,本规程解释权归沛县信鸽协会,
(售环日期:2016年2月6日----7月1日)
咨询电话; 杨 军 13270287981
王洪武 13852025659
卓 伟15312676288
沛 县 信 鸽 协 会
2016、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