沛县、丰县2013年联翔幼鸽争霸赛规程
一、 秋季竟赛日程: 线路( 南)
站次 |
空距(KM) |
施放费(元) |
集鸽时间 |
集鸽地点 |
备注 |
1 |
60 |
1.00 |
10月 5 日周六6-7时 |
明珠园 |
徐州 |
2 |
120 |
2.00 |
10月11 日周五晚19-20时 |
明珠园 |
宿州 |
3 |
200 |
3.00 |
10月 18 日周五晚19-20时 |
明珠园 |
蚌埠 |
资格赛 |
420 |
10.00 |
10月25 日周五晚13-14时 |
明珠园 |
桐城 |
5,幼普 |
520 |
12.00 |
11月 12 日周五下午12-13时 |
明珠园 |
宿松 |
二、秋季奖励办法
1、前10名奖杯各一樽(由山东沂蒙赛鸽公棚提供)。奖状各一张。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第四至十名 |
第十一至三十名 |
三十一名以后 |
6000 |
4000 |
2000 |
各1000 |
各400 |
各400 |
2、500公里幼鸽团体赛 取3名:奖杯各一樽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1000 |
800 |
500 |
三、规程:
1、500公里 笫一羽信鸽归巢到第二天下午6:00截止。(含笫一羽归巢当天,如不能报满剩余奖金决赛上笼鸽均分,获奖鸽除外)。
2、2013年幼鸽大奖赛,使用全国统一足环,每枚100元,录取名次:500公里取30羽名次(售环300枚后每增加5枚增加一个名次)。
2、资格站加盖印章到决赛成绩有效。协会验前三名赛鸽。
3、本次大奖赛设定为,幼鸽团体赛争霸杯,前3名奖杯各一樽,办法:10羽以上有权参加此次幼鸽团体赛,进入决赛获奖羽数多者胜,如羽数相同该团体第一羽获奖鸽名次先者为胜,录取前三名。所有大赛环信鸽资格赛、决赛均可享受本协会普赛奖项。
4、参加比赛信鸽必须是健康鸽,病鸽严禁入笼。决赛站,所有参赛鸽一律填写竞翔单要规范填写,如有涂改,漏写,佩戴足环破损变形,参赛密码环条丢失,不清楚变认,底单与足环,年号,环名有一处与表格不一致等情况,则成绩取消,会员领奖凭足环证。
5、所有获奖鸽一律参加拍卖,拍卖日期暂定决赛后2周后,获奖鸽鸽主需于拍卖之前提供详细准确的血统书,以准备拍卖用。
6、如获奖鸽不参加拍卖,一律发放百分之五十奖金,如获奖鸽死亡,鸽主需尽快提供此鸽及足环证并带到协会验证。
7、获奖鸽起拍价定为:1—3名1000元,4-10名500元,11-30名以后200元。
8、协会提取每羽拍卖价的百分之十用作当日拍卖费用,如流拍则按起拍价提取。
9、本规程解释权归沛县信鸽协会,咨询电话; 杨 军:13270287981
王洪武 :13852025659
沛县信鸽协会
201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