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信鸽协会关于印发《第七届全国千公里
信鸽联赛竞赛规程》的通知
各有关省级信鸽协会:
现将《第七届全国千公里信鸽联赛竞赛规程》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参赛,严格执行竞赛规程,建立健全监督机制,确保比赛安全、顺利举行。
特此通知。
附件:《第七届全国千公里信鸽联赛竞赛规程》
中国信鸽协会
2013年8月8日
附件:
第七届全国千公里信鸽联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中国信鸽协会
二、承办单位
北京市信鸽协会
三、参赛单位
有关省级信鸽协会
四、竞赛时间
11月8日
五、司放地点
北京市大兴区
六、竞赛项目
1000公里
七、参赛办法
(一)第七届全国千公里信鸽联赛参赛报名表(附表2)于8月31日前报中国信鸽协会备案。未备案参赛省份的成绩不予排名。
(二)由江苏省信鸽协会将竞赛委员会、裁判委员会、仲裁委员会名单报中国信鸽协会备案执行。
(三)参赛鸽必须佩带所属协会全国信鸽统一足环(含中鸽协纪念环),否则不允许参赛。
(四)严禁私自在参赛鸽身上加盖印章、暗记及藏匿电话号码等违规行为,违者取消比赛成绩。
八、竞赛办法
(一)执行《信鸽竞赛规则与裁判法(2002)》;
(二)比赛须同时同地司放;
(三)北京市信鸽协会负责统一组织实施司放工作;各参赛单位负责本地区集鸽、运输、报到、查棚、成绩上报等项工作。
(四)各参赛单位第一羽赛鸽报到之日始,五日内为赛鸽有效报到时间。
(五)比赛结束后15日内,由江苏省信鸽协会统一汇总各省参赛鸽成绩,并将计算排名后的全国信鸽竞翔成绩报告表(附表1)报中国信鸽协会审批。
九、名次录取及奖励办法
(一)总排名:比赛录取前300名,前3名颁发奖杯,所有获奖鸽均颁发中国信鸽协会奖状。
(二)幼鸽排名:比赛录取当年幼鸽前100名,前3名颁发奖杯,所有获奖幼鸽均颁发中国信鸽协会奖状。
(三)省级排名:各省级协会前3名颁发全国体育竞赛奖章。
十、本规程解释权归属中国信鸽协会。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