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芜湖军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
信鸽管理的通知
全体会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和驻芜空军部队来函的要求,我会认真研究,通知如下:
一、自2016年7月1日起,对涉及到鸠江区官陡街道的蓝天、十里、南阳、鲁李、汀孟、官飞、飞阳、中江、鸠兹等社区,湾里街道的金湾、凤鸣湖等社区内饲养信鸽者,一律停止办理入会申请。
二、要求在上述区域内的饲养信鸽者,对已建鸽棚进行拆除,将信鸽转移到上述区域以外(离机场5公里)饲养,我会给予正常办理入会手续。在上述区域内养鸽者自负法律责任,与我会无关。
三、对上述区域内饲养信鸽且已交纳2016年入会费用的会员,可在2016年7月31日前来会办理退会费手续,过期不再办理,视同自动放弃。
国防建设,人人有责。请全体会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特此通知!
抄送:中国人民解放军94857部队
上海铁路局火车头信鸽协会芜湖分会 二O一六年七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