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3年市信鸽竞赛规程通知
扬鸽字(2013)第3号
各县(市、区)鸽协、市直俱乐部:
经网上征求意见并经市鸽协研定,现将《2013年扬州市信鸽竞赛规程》印发,并通知如下:
一、市鸽协联通声讯报到台的比赛编号今年已经改为88,务请各单位通知到全体会员,并从市联通杯赛开始在集鸽场所张贴公告提示,避免差错。
二、2013年市鸽协组织的比赛将全面实行声讯台电话预先报名办法,特此明确具体规定和操作流程为:
1、拨通116328999,在语音提示下按键。输入比赛编号99+“#”号键 ;在语音提示要求输入赛鸽密码时,按确定参赛羽数+“#”号键;在语音提示要求输入赛鸽的足环号码时,按可能增加的参赛羽数(可为0,但不得超过2羽)+“#”号键。即可结束挂机。
2、预报名时间为集鸽日前三日早8:30至前二日20:30止。各单位可组织集体(组合)预定。集体预定的须明确责任人并提前书面报市鸽协。
3、无特殊情况,预报名后必须参赛,参赛羽数应不少于预报名数。预报名开始后严禁试打。对有恶意影响预报名工作行为的,市鸽协将酌情处罚,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下次乃至全年参赛成绩。
4、送鸽参赛时,报名收费处有权要求出示会员证或手机信息以确认。
三、今年国、省规程还未下发,如有变更,市规程原则服从。同时,省鸽协已于去年12月进行了换届,赛事安排及组织工作均有可能会做一些调整,届时我市将发出通告,广大会员应注意及时查询相关信息。
市鸽协要求各单位努力把各项比赛的宣传组织和会员服务工作做细、做好,努力使我市办赛水平不断有所提高。
特此通知
扬州市信鸽协会
2013年2月28日
2013年扬州市信鸽竞赛规程
一、主办(承办)单位:扬州市信鸽协会
二、参赛单位:各县(市)区鸽协、市直俱乐部
三、竞赛计划:
四、参赛规定:
1、参赛者必须是扬州市信鸽协会会员,参赛鸽必须佩市鸽协所售(备案)足环,会员只能在本人注册单位参赛,否则后果自负。
2、应知晓并认可国、省、市鸽协制定的规则、规定、规程,自愿参赛。
3、必须具备使用联通声讯台电话报到的条件并能准确使用电话报到。使用电子扫描鸽钟报到的须确保设施完好并提前测试,否则比赛时发生任何问题,后果自负。
4、参赛者须承诺:发生因政府行为或其它不可抗力因素取消、中止或延期比赛时,无条件服从市鸽协所作决定。
五、竞赛规定:
1、执行中鸽协《信鸽竞赛规则与裁判法》;执行国、省、市竞赛规程(含补充通知);执行省、市鸽协竞赛规定。市规程原则服从囯、省规程。
2、各单位须在2013年3月25日前上报参赛规程,否则视为弃权。参赛单位应保障会员参赛的各项基础性服务(包括组织训放、鸽棚GPS测检、提供报名表并指导填写等)。
3、如因天气等原因比赛时间发生变动,一律以市鸽协网站或联通手机短信息所发公告为准,参赛会员须主动查询,否则责仼自负。
4、会员不得为仼何人代放参赛,否则一经查实以作弊论处,取消全年成绩并酌情追加处罚。未经市鸽协批准,会员不得自行组织和参加附加、精英等类比赛。
5、各级别有效报到时间为:自第一羽报到日起,500公里内二日;特比环大奖赛及600公里三日;1000公里五日;1500里二十日。最后截止时间以日落为准。
6、各级别比赛均采用联通声讯台116328999电话报到,市鸽协比赛编号88。各单位必须于3月20日前上报会员变动情况及相关资料,会员须在比赛日前试打确认。
7、使用电子扫描系统报到的赛鸽,应加贴密码软环。使用两种方式报到的同一赛鸽,以后一成绩计算。
8、报到期会员不得离开鸽棚,电子鸽钟成绩不能自动上传的必须及时上报,名次录取结束未上报的不予补充录取。
9、超远程比赛可以电话报到,但必须及时送鸽到精英地点交裁判组验鸽。市鸽协电话: 87342237、13270001997。
六、发奖规定:
1、2013年3月20日前未获得市直会员资格的或未缴2013年度市直会员会费的,无权获市直会员排名奖金。
2、获奖会员从发奖通知公布之日起30天内凭会员证和足环证向本人注册单位领奖,过时作为弃奖。1000里以上比赛结束后30天内的迟归鸽,如需归巢证书,应送鸽至本人注册单位验鸽、登记,各单位收费2元,凭密码环和足环证报市鸽协统一办理。
3、报到有效时间内获奖名次如未报满,除特比环大奖赛外,剩余奖金注入之后赛事。奖税由获奖会员自理。
七、其他:
2013年竞赛组织机构及其他未尽事宜另发补充通知。本规程解释权属扬州市信鸽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