沛县、丰县2014年秋幼鸽大奖赛规程
一、 秋季竟赛日程: 线路( 南)
站次 |
空距(KM) |
施放费(元) |
集鸽时间 |
集鸽地点 |
备注 |
1 |
60 |
1.00 |
10月 11 日周六6-7时 |
明珠园 |
|
2 |
60 |
1.00 |
10月 17日周六6-7时 |
明珠园 |
|
3 |
120 |
2.00 |
10月24 日周五晚19-20时 |
明珠园 |
|
4 |
260 |
5.00 |
10月 31 日周五下午15-115时 |
明珠园 |
资格赛 |
5 |
500 |
12.00 |
11月7日周五下午12-14时 |
明珠园 |
上海方向 |
二、秋季奖励办法
1、前10名奖杯各一樽。后位奖状各一张。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第四至十名 |
第十一至三十名 |
6000 |
4000 |
2000 |
各1000 |
各400 |
2、500公里幼鸽团体赛 取3名:奖杯各一樽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1000 |
800 |
600 |
三、规程:
1、500公里 笫一羽信鸽归巢到第二天下午6:00截止。(含笫一羽归巢当天,如不能报满剩余奖金决赛上笼鸽均分,获奖鸽除外)。
2、2014年幼鸽大奖赛,使用全国统一足环,加一枚副环,后三位号码相同,每枚100元,录取名次:500公里取30羽名次(售环300枚后每增加5枚增加一个名次)。
3、资格站加盖印章填写竞翔单,协会贴密码,归巢鸽密码会员留存待查。
4、本次大奖赛购环10羽以上有权参加此次幼鸽团体赛,进入决赛获奖羽数多者胜,如羽数相同该团体第一羽获奖鸽名次先者为胜,录取前三名。凡交2014年会费者所有大赛环信鸽资格赛、决赛均可享受本协会普赛奖项。
5、参加比赛信鸽必须是健康鸽,病鸽严禁入笼。决赛站,所有参赛鸽一律再次填写竞翔单要规范填写,如有涂改,漏写,佩戴足环破损变形,2次参赛密码环条丢失,不清楚变认,底单与足环,年号,环名有一处与表格不一致等情况,则成绩取消,会员领奖凭足环证。
6、所有获奖鸽一律参加拍卖,拍卖日期暂定决赛后2周后,获奖鸽鸽主需于拍卖之前提供详细准确的血统书,以准备拍卖用。
7、如获奖鸽不参加拍卖,一律发放百分之五十奖金,如获奖鸽死亡,鸽主需尽快提供此鸽及足环证并带到协会验证。
8、获奖鸽起拍价定为:1—3名1000元,4-10名500元,11-30名以后200元。
9、协会提取每羽拍卖价的百分之十五用作当日拍卖费用,如流拍则按起拍价提取。
10、本规程解释权归沛县信鸽协会,咨询电话; 杨 军:13270287981
王洪武 :13852025659
沛县信鸽协会
2014、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