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江苏省信鸽赛事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江苏省信鸽协会 二、承办及参赛单位:各团体会员单位 三、全年省级信鸽竞赛项目及其计划表(下简称竞赛计划表):
四、参赛规定: (一)报名费:以团体会员单位为单位组织报名参赛。报名费为500元。 (二)2014年3月15日前,上交报名费,同时将参赛报名表(附后)报江苏省信鸽协会。 (三)参赛鸽必须健康,并佩带中国信鸽协会统一发售的本省历年足环或纪念环一枚。鸽主在电脑(或报名器)中的数据(姓名、区号、棚号、环号及密码、鸽棚经纬度等)需经所属鸽协与鸽主双方确认无误。 (四)参赛会员的鸽舍,所属鸽协必须使用GPS测定经纬度。如无经纬度、无参赛鸽主报名单,均不予计算成绩,其后果由会员所在鸽协承担。 (五)参赛费:按以上“竞赛计划表”中所列标准执行。各项比赛集鸽结束,核准应缴款后,及时汇至省鸽协。 (六)竞翔报名单:全省各项联赛均一式三份(省鸽协、市鸽协、鸽主各一份)。 交省鸽协的一份竞翔报名单由所在鸽协负责人、异地裁判签名,并必须采用透明胶带加封,送或寄至省鸽协。加盖公章的监放单两份,由指派随车负责人带至汇集地,交由省鸽协。 (七)全省超远程联赛: 1、统一使用集装箱式赛鸽车。 2、各单位需按规定时间将赛鸽送至省集鸽点——仪征服务区(北)。 3、裁判由省鸽协统一安排,负责监督核对羽数、加盖暗章和赛鸽入笼。 4、各单位集鸽结束,由当地鸽协会同当地裁判详实填写监放单(2份),交由司放裁判随车带至赛地,司放结束办妥手续,1份交参赛单位,1份省鸽协留存。 (八)各单位办妥动检、防疫等证件,交随车司放裁判。 (九)各项目集鸽前,如遇突变恶劣天气,各参赛单位及其会员有是否参赛的选择权。 (十)报到方式: 1、电子扫描系统; 2、电讯信息台。 五、竞赛规定: (一)比赛所需要的暗章统一为5枚。指派专人到法定的商店办理,请该店密封;并必须用透明胶带加封后交由委派的裁判员带至集鸽现场。同时有三名裁判人员当面拆封;在不影响整体笔划的前提下作制残(暗记)处理,留底模并封存,以备用。暗章用完毕仍由当事人当场销毁。其费用由负责刻章单位承担。如超过上述规定暗章枚数,需提前与对方联系商请办理,其费用由需方承担。 (二)全省各项联赛所需要的裁判员(二人)必须互派。互派裁判员负责监督集鸽,暗章、铅封使用(将铅封字样留在监放单上),以及查棚验鸽等项工作。其中一人随赛鸽车至司放地,协助司放员做好相关工作。 互派裁判员办法: 宿迁→连云港→盐城→淮安→徐州→宿迁;泰州→南通→扬州→泰州;苏州→镇江→常州→南京→无锡→苏州。 各单位务必做好如下工作: 1、裁判员的接待、食宿等安排,确保赛事顺利进行; 2、按竞赛规则要求选派二级及二级以上裁判员; 3、技术服务费,由裁判员所在单位按各自单位规定支付,省选派的由省鸽协承担。 (三)集鸽,各单位必须按集鸽前商定的顺序和相等的羽数入笼,笼数与最后一笼的羽数,及总羽数,必须在监放单上如实填写,以便检查、核实。 (四)参赛鸽主必须按隶属关系参加所在单位集鸽,并自觉遵守信鸽竞赛规则和本规程,认真、详实填写竞翔报名单。 (五)报到有效期限:均从各单位首先归巢鸽开始计算。300-400公里放出当日,500公里2日(48小时)内有效;600-700公里3日(72小时)内有效;800-900公里4日(96小时)内有效;1000公里5日(120小时);1500公里超远程联赛20日(480小时)内有效。 (六)凡参加省各项联赛及以上比赛,集鸽结束需详实填写监放单,加盖鸽协公章,会同相关人员检查铅封是否有效,羽数是否一致,及时将鸽主竞翔报名单送或寄至省鸽协。 (七)每个项目的比赛,各单位当第一羽归巢鸽报到后,必须详实填写归巢报到顺序表,从速电传给省鸽协;前三羽归巢鸽必须立即组织验鸽查棚,详实填写验鸽报告单。并将查棚验鸽报告单和竞翔成绩报告表一并报省鸽协,如缺“报告单”或“报名表”赛绩无效。 (八)各单位按会员赛鸽的实际空距(项目)可分别上报前100名(不报或不足视为放弃),并报各项目的实际参赛羽数。上报的赛鸽成绩必须按年份、地区、足环代码先后为序,统一使用EXCEL文件格式录入,并在报到有效期结束在5天内,通过QQ:602021652或邮箱:jsaoxiang@sina.com及时发至省鸽协。同时上报竞翔成绩报告表(2002信鸽竞赛规则表七)。 (九)同一羽赛鸽在参加国家赛、全国联赛、全省各项联赛,或省辖市比赛中的成绩,均应纳入鸽王赛相应的短距离、中距离、长距离、全能和马拉松组的鸽王成绩,并及时报省鸽协和中鸽网。 (十)在比赛准备司放过程中,如有单位赛鸽发生逃笼,逃笼单位的司放时间,则按逃笼时间前移10分钟计算成绩。 (十一)如有下列情形之一不计算团体会员单位赛绩、取消年度先进集体评选资格: 1、参赛单位竞翔监放单与参赛鸽主的竞翔报名单上的鸽头数与实际不符; 2、不交报名费、参赛费; 3、无参赛报名单,或夹有非全省各项联赛报名单; 4、非本省的历年足环; 5、除全省超远程联赛外,无异地裁判随车; 6、如应交款与集鸽报名单和监放单羽数不符,或在4天内参赛费未进入省鸽协帐号,将视为违规; 7、在本规程确定的同一(赛季)时间段,不参加省组织的比赛,而单独组织或参与其他协会组织的同类距程相似的比赛, 8、团体会员单位不按规定派裁判员或裁判员不到位,均视为违规。 (十二)在公布赛绩48小时以内,如有单位(或会员个人)对赛绩及相关事宜有异议,需申诉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同时交纳申诉费2000元方予受理。其它方式不予受理。如经仲裁委员会裁定为胜诉,将如数退还申诉费,败诉则不退。 (十三)如遇政府行为或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比赛不能如期举行或取消,主办单位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失。 六、录取名次与奖励办法: (一)总奖金额: 1、见全省千公里联赛、全省超远程赛、品评赛奖金分配表。 2、列入省级赛事均按各竞赛项目分速统一排名,并按实际参赛羽数的录取3%发奖状;全省超远程联赛在有效归巢期内的归巢鸽均按分速排名发归巢证。 3、全年各单位在以上各竞赛项目中,获得前10名的成绩,按体育比赛名次得分法计算,但获得鸽王名次按得分的双倍计算,排列团体名次。 4、各竞赛项目前6名颁发奖杯,7-10名颁发牌匾,其余录取名次颁发奖状,团体前6名颁发牌匾(其费用均不占奖金额度)。 (二)项目分类: 1、全省千公里联赛:司放宝鸡点不低于900公里,其他各点不低于950公里。 2、全省超远程联赛:严格按1500公里(-5%)以上和以下执行。 5、全省550公里联赛:不低于500公里 (四)省品评赛: 将按中鸽协品评赛规程,拟定省品评赛规程。 七、其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江苏省信鸽联赛参赛报名表
注: 1、国家赛日程,待中国信鸽协会规程下发后另行通知。
2014年全省联赛、品评赛奖金分配表
注: 1、各级前六名发奖杯,7-10名发奖牌,录取3%发奖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