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顺天翔赛鸽公棚2012年春季竞赛规程
时间:2011-11-07 宁夏顺天翔鸽业赛鸽公棚 共 人次查看
宁夏顺天翔赛鸽公棚2012年春季 第七届竞赛规程 总奖金618.6万元 50公里归巢收费 主办单位:宁夏顺天翔鸽业赛鸽公棚 监赛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信鸽协会 一、参赛条件 1、信鸽爱好者承认本规程均可参赛。 2、参赛鸽必须佩带一枚国家或地区信鸽组织承认的2011年足环。 3、参赛鸽必须是30-50天的健康幼鸽。公棚为参赛鸽统一接种疫苗。如果交鸽前鸽主已自行接种过疫苗请在交鸽时说明。 4、鸽友将幼鸽交入本公棚后,本规程即为双方合同生效,双方应遵守合同条款。 二、参赛项目:时间 距离 1、本次比赛设:预赛、决赛、团体赛、大团体赛、双关鸽王赛指定鸽赛。 2、时间: 预 赛: 280公里 (陕西吴旗) 2012年5月中旬 决 赛: +500公里 (陕西高陵) 2012年5月下旬 3、团体赛:凡交鸽10羽为一参赛单位,具备参加团体赛资格,(按交鸽羽数计算)。超过10羽是10羽的倍数需另行分组。以决赛500名内获奖羽数多者为胜(2羽以上方有资格),如获奖羽数相同,按第一羽获奖名次先后排名。180公里结束后即确定每组团体号码,一经确定不可更改。只能按交鸽的同一名下分组,不能多人合并分组。如参赛者自己不进行分组,本公棚将按照180公里电脑扫描顺序随机分组。 4、大团体赛:凡一人名下交鸽30羽,即可享有大团体赛资格。超过30羽是30羽的倍数需另行分组。180公里结束后进行分组。以决赛500名多者为先,羽数相同首鸽为先。 5、双关鸽王赛:以预赛、决赛同一羽赛鸽名次相加少者为先, 名次相同,决赛名次前者为先。(决赛须是获奖鸽方有资格参加鸽王赛评比) 注:预、决赛若遇不适放飞天气和情况,比赛时间顺延或择期,届时通过浏览互联网或电话咨询相关信息。 三、参赛费用、交鸽时间、地点及付款方式 1、每羽参赛费1400元,饲养管理费100元,合计1500元 2、交鸽时每羽先交纳饲养管理费100元(交鸽时必须缴纳)。2012年50公里训放后7日内按存棚鸽一次性交清同一名下剩余全部参赛费每羽1400元。后期归巢公棚及时通知鸽主补交参赛费。 3、不交参赛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所有权,上网公布名单及足环号,不退还饲养管理费。放弃鸽绝不予上笼参赛。公棚将有权做出任何处理。 4、交鸽时间:2011年6月10日起收鸽,节假日不休息。 5、交鸽地点:宁夏顺天翔赛鸽公棚 顺天翔鸽业信鸽用品专卖店及公棚委托代收点,银川地区鸽友可直接打电话,本公棚直接上门收鸽。外地鸽友可将饲料管理费及参赛费用可直接存入指定帐户,汇款后请将汇款单传真至本公棚并注明鸽主姓名、地址和电话。手续费自理。 传 真: 0951-5041555 电 话: 0951-5028801
联 系 人: 朱宁 开 户 行: 工商银行:9558822902000377540 收款人:余强 建设银行:4367424470440946855 收款人:余强 农业银行:9559981200044389315 收款人:朱宁 公 棚 地 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通贵乡河滩村 市内办公地址:银川市利群西街175号(西塔鸽市) 6、参赛卡是参赛鸽主领取奖金,赛鸽等相关手续的唯一凭证,参赛者交清费用后及时办理参赛卡,参赛卡请妥善保管。 四、奖金分配与录取名额 (总奖金 618.6万元) 预赛:取前100名,前三名各发奖杯一座 第1名 20000元 第2名 10000元 第3名 5000元 第4名-第5名各 3000元
第6名-第10名各 2000元
第11名-第100名各 1500元 决赛:取前500名前十名各发奖杯一座 第1名 180000元 第2名 100000元 第3名 60000元 第4名-第5名各 30000元 第6名-第10名各 20000元
第11名-第50名各 15000元
第51名-第400名各 10000元
第401名-第500名各 8000元 团体赛:取前20名,前10名各发奖杯一座 第1名 50000元 第2名 50000元 第3名 50000元 第4名-第10名各 20000元 第11名-第20名各 15000元
大团体赛:取<, /SPAN>3名,发奖杯各一座
第1名50000元
第2名30000元
第3名 30000元 双关鸽王赛:录取前5名,各发奖杯一座 第1名 20000元 第2名 10000元 第3名 10000元
第4-5名各 5000元 指定鸽赛:设A组200元/羽、B组300元/羽、C组500元/羽
D组一把抓1000元/羽,E组一把抓2000元/羽。 A,B.组录取前10名,前三名发奖杯一座。冠军35%、亚军15%、季军10%、4-5名各5%、6-10名各3% C组前三名各发奖杯一座。冠军60%、亚军15%、季军10% D组E组一把抓冠军获奖杯一座。冠军85% 剩余15%作为购买奖杯和组织费用。 参赛者指定前填写指定鸽报名单,注明A.B.C.D.E组,一羽赛鸽可同时A.B.C.D.E组竞赛,凡错填、漏填、涂改成绩无效,后果自负。如鸽主放弃指定,其他鸽友可指定赛鸽,奖金和奖品归指定鸽友。 获奖鸽奖金和拍卖所得收益的相关税收由获奖鸽主自理。 五、竞赛办法 1、严格执行中国信鸽协会颁发的《信鸽竞翔规则与裁判法》及《公棚管理细则》。 2、训放50公里、预赛、决赛、指定鸽赛均由自治区信鸽协会负责,聘请外省市裁判和宁夏信鸽协会指派裁判员共同执裁。负责各场比赛集鸽、运输、饲放、监放、报道和成绩审定工作。 3、2011年11月30日前如发生参赛鸽丢失病亡,公棚及时通知鸽主补交,补交鸽仍具备团体资格。 4、比赛使用先进的电子计时系统自动排名,若计时同分同秒,以系统排列顺序为准。若电子计时系统出现故障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赛鸽回归入棚电子扫描系统未进行扫描显示,则比赛终止,奖金由决赛上笼鸽均分,赛鸽回归中电子扫描系统发生故障,故障前录入的名次奖金兑现,故障后奖金由有效归巢鸽均分。团体、综合鸽王奖除外。 5、在预赛结束后至决赛上笼前时间段内,为强化赛鸽体质,保持良好状态,需要正常家飞训练,在此期间如有飞失或病亡的赛鸽属于自然淘汰,本公棚不负任何责任。 6、有效期为比赛开笼当日至次日18时结束,报道期内归巢鸽获奖名次未满,录取名次达到200羽,剩余名次的奖金由获奖鸽均分。如录取名次未达到200羽,剩余奖金由参加决赛的赛鸽均分。团体、综合鸽王奖除外。 7、赛鸽入棚后即佩带电子环,届时公布足环号码。定期向参赛鸽友提供家飞扫描、训练成绩等信息。 六、参赛鸽的归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