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忠荣
甘忠荣,成都人,1964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学院。(现西南政法大学)毕业后分在贵阳市省级机关工作。次年底因支援三线建设,怀着满腔热情到六枝特区(当时为矿区)。先在公安、后在法院工作。因有写作爱好,对法学和司法有研究兴趣。在任职期间,常挤时间侧重在法学领域向国家级和省级刊物投稿 ,幸被一再刊用。(京、津、沪、及本省)也多次接到出席全国性学术会议(法学方面)的邀请。相当一部份编辑部、出版单位来函联系将拙作收入所编丛书(如《中国跨世纪改革发展文献》等等)。上世纪五十年代,在成都读中学时,由于受历史老师孙老师养鸽(外籍鸽;有“原环鸽”)影响,而养孙老师能飞数百公里的“洋鸽”。参加工作后,也时断时续养。养时,每年均高位获奖。(前十名;冠亚军也曾多次获过)也曾被选为鸽会负责人。因有养鸽爱好,历来又有留意搜集赛事报道、有关种、养、训以及研究信鸽文章、书、刊的习惯。作者养鸽,纯属中小学爱好的延续。参加工作后时断时养。 是娯乐型从不是重金引种。从未用高价买鸽。但在贵州高原,(王伟克先生称的:“不适翔地区”)育出了从武汉国家赛飞回六枝属千公里级的信鸽。(云、贵高原千公里难飞)在公棚,五百公里决赛也入围获奖。在本地也夺得过三关赛冠军(柳州至六枝450公里当日归;也是单关冠军;系该千公里雌之直女)。因故,还在献余热。  因长期从事法院工作,作了应作的工作,最高人民法院认为笔者“为我国社会主义司法建设做出了贡献”,受到颁证表彰。  我国信鸽竞翔活动起步晚,尚处于初级阶段。与赛鸽强国存在巨大差距。(尚无一个举世公认的快速中、长程品系。这是历史条件造成的。)鸽界面临的历史任务是:我国如何由世界第一赛鸽大国迈入赛鸽强国。虽然任务艰巨、道路漫长。但不举步不行啊 。不才愿为此呐喊。就此打住 。      甘忠荣先生联系方式联系地址:贵州省六枝特区人民法院  或寄:贵州省六枝特区平寨镇文化路(加手机号会收到)邮 编:553400宅 电:(0858)5324623         手 机: 13885876696            Email: ganzhongrong@126.com 加入时间:2007-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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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鸽友》将起诉函

时间:2011年06月16日    浏览:评论:0
               致《鸽友》将起诉函
《鸽友》杂志社: 
   现将《鸽友杂志要法庭见吗?》一文及诉状初稿(待查明成都市那个法院管辖、贵社社长有无变化)发来,逾期将提起诉讼。  
    顺致
编安 
    贵州六枝特区法院甘忠荣
    邮编 553400
      2011年6月15日
      该起诉诉函已用电子邮件送达, 这是送达证据:
     
lg409@tom.com 成功到达对方服务器 2011年6月15日 08:16 (星期三)
      
   在此,敬告导致发生此著作权纠纷决策人一句话:智者顺时而谋,愚者逆时而动。
    送达函件如下:
    

  鸽界首例著作权纠纷案将走上法庭 - 中华信鸽网-名家专栏  (点击可见)
 

          中国鸽网(点击可见)

鸽界首例著作权纠纷案将走上法庭-名家专栏-中鸽网

鸽界首例著作权纠纷案将走上法庭_藏经阁_赛鸽资讯网

              附:民事诉状
 (待查明成都市那个法院管辖、《鸽友》杂志社长有无变化)
  原告甘忠荣,男,汉族,大学文化,四川省成都市人,年 月 日生,贵州六枝特区法院退休干部。现受聘于某单位。宅电:    手机:      身份证号:
   被告《鸽友》杂志,住所地:成都市金牛区马家花园路4号(中鉄二局文化宫鸽友编辑部)。电话85852700;电话:87671292;手机:15902877882
  法定代表人陈某某,《鸽友》杂志社社长。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送交原告今年第一期《鸽友》杂志一份。
  2、判令被告按规定支付稿酬。
  3、判令被告赔偿损失,即因被告违法不按上两请求,致原告亲赴成都向法院立案、审判,被告还需承担由此而花去的差旅费、误工费。
  事实和理由:
  从江山飞鸿先生《言者无罪 闻者足戒 ——“黄剑现象”之我见》(4月12日《赛鸽资讯网》)一文获悉:今年第一期《鸽友》刊出原告向该刊投稿之文:《黄剑发动突然袭击值得思考》。但被告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规定、有关法律、法规及惯例,拒付稿酬拒寄赠刊。为维护原告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8条规定,特诉来你院。请依法裁判。
        此致
四川省成都市xxxx法院
                                    原告甘忠荣
                               2011 年 7 月  日
    附:有关证据
  1、《鸽友》今年第一期(江山飞鸿:《言者无罪 闻者足戒 ——“黄剑现象”之我见》一文中有《鸽友》今年第一期目录影印本)(见4月12日《赛鸽资讯网》)。(该期法院可责令交法庭)
  2、不寄赠刊根据何在?(复印件;包括函索赠刊电子邮件)

      (6月17日已上传《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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